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试用期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111/2013/TT-BTC号文第25条,试用合同、季节工、三个月以下劳动合同或无劳动合同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企业向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03)个月的居民个人支付工资、报酬及其他费用,且工资、报酬及其他费用合计支付收入。 200 万(2,000,000)越南盾/次起 或更多 必须按10%的税率扣除税款 支付给个人之前的收入。

– 如果个人仅有按上述税率扣除的收入,但扣除家庭情况后个人预计应纳税所得额总额未达到应纳税水平,则该个人有收入,输入为一个承诺 (根据 02/CK-TNCN 表格 根据 92/2015/TT-BTC 通知) 发送给所得缴纳机构,以便所得缴纳机构作为暂不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依据。

=> 根据收入接收者的承诺,支付收入的组织不扣除税款。纳税年度结束时,收入缴纳机构仍须编制尚未达到税收扣除水平的个人清单和收入(在税收管理指导文件下发的表格上)提交给税务局当局. 税务局.做出承诺的个人必须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税务管理法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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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出承诺的个人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并在做出承诺时拥有税务代码。

– 季节性工人、试用合同、无劳动合同或少于 3 个月的合同,如果他们的收入符合以下水平:

a) 如果总收入 少于200万/次或/月 那么在发工资的时候,会计师只需要g保留带照片的身份证 那个男人的。 (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文件、考勤表..) -> 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例如: A公司与员工A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为期1个月,薪资为300万
– 但在 12 月,员工只工作 15 天: 员工 A 收到的工资 = 3,000,000 x 15 / 26 = 1,730,000
=> 所以12月份,员工A的个人所得税不会被扣除(因为收入<200万)

b) 如果您的总收入为200万/次或/月 然后会计在发工资的时候 扣税10%个人所得税 关于收入 在向员工付款之前。

例如:如果您聘用季节工,工资为:4,000,000/月,津贴为500,000,则: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00 + 500,000)X 10% = 450,000(负责人 支付给雇员的总收入,无扣除)

个人所得税aacs

作出承诺的条件 根据表格02

1. 做出承诺 02/CK-TNCN 的个人必须有一个注册号: 承诺的时间。
2.只有一项收入 按上述税率扣除税款。
3.估算扣除尚未达到应税水平的家庭扣除额后的应税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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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该个人有来自 2 个地方的收入:无法做出承诺,必须扣除 10%。

– 如果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则在加入该单位前的一个日历年度内,这些个人在其他地方工作并在这些地方获得收入,并且有个人税码,这些个人不受承诺;公司根据 12 月 15 日第 111/2013/TT-BTC 号通知第 25 条第 1 款第 i 点,对收入总额达到 200 万(2,000,000)越南盾/次或以上的,按 10% 的税率扣除个人所得税财政部2013年8月

(根据河内税务局2016年8月12日第53094/CT-TTHT号正式通知)

– 如果雇员在一年内,在同一纳税机构有多次收入2,000,000越南盾/次或以上,则该个人在家庭扣除后的估计应税总收入未达到必须纳税的水平,该个人应根据财政部2015年6月15日第92/2015/TT-BTC号通知同时发布的02/CK-TNCN表作出承诺。支付临时收入的机构对于每笔超过200万越南盾的付款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 如果雇员在这一年中在多个收入支付机构拥有2,000,000越南盾/周或以上的多项收入,但家庭扣除后的个人应税收入总额尚未达到必须纳税的水平,则该个人应纳税根据第 92/20151TT~BTC 号通知下发的 02/CK-TNCN 表,在每个收入支付单位做出承诺。支付临时收入的机构对于每笔超过200万越南盾的付款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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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总局2018年11月8日第4389/TCT-TNCN号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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