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 8 月, 2020
- 发表者: 秋芳
- 类别: 税务通讯
学校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
– 以下收入的税率为10%:企业在教育培训、职业培训、卫生、文化、体育和环境领域开展社会化活动所获得的收入。
(本项规定的实行社会化的企业类型、规模标准和标准清单,由总理规定)
– 税率20%:适用于教育领域以外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例如:服务合同下单位的科学研究、宿舍服务、书店、运动场、餐饮、停车、销售实用产品、制造活动、外包、收集其他服务...
(根据第78/2014/TT-BTC号通知第二章第11条第2款规定: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成立的企业(包括合作社和公共服务单位)从事生产、货物和服务贸易,年营业总额收入不超过 200 亿越南盾的税率为 20%。)
– 税率2%:根据78/2014/TT-BTC号通知第二章第三条第五款规定:
除根据越南法律规定设立和经营的企业以外的非商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直接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以及货物和服务贸易中是否有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并且这些单位可以确定收入,但无法确定经营活动的成本和收入,然后申报并提交。 公司所得税 按照销售商品和劳务收入比率%计算,具体如下:
+ 服务(包括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5%。
+ 特别适用于教育、医疗和表演艺术活动:2%。
+ 对于商品交易:1%。
+ 对于其他活动:2%。
免税和减税
– 免税 4 年,在未来 9 年内减少应纳税款 50%: 企业在有经济条件的地区实施社会化领域新投资项目的收入 - 附表中规定的社会困难或极其困难的条件本法令。
– 免税4年,减少未来5年应缴税款50% 营业收入 不在本令附件规定的经济社会困难地区和特别困难地区名单内的地区,不得实施新的社会化领域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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